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时在广州亿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增资收购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效果和投资者保护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原有的《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
修订后的《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