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发展”)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公司董事吴丹毛先生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03号),因涉嫌短线交易万通发展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事项系对吴丹毛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吴丹毛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