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万通发展(6002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29,2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5,925,7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88%,占公司总股本的14.89%。

?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39,510,53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95.82%,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万通控股于2023年11月17日将其所持有的1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自然人唐明舟,质押到期日为清偿债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于2023年12月27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万通控股于2024年4月11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8,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给自然人唐明舟的12,000,000股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万通控股于2023年11月23日将其所持有的6,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北京伊人钻贸易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清偿债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于2024年3月28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1,6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万通控股于2024年4月11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综上,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1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
解质时间2024年4月11日
持股数量(股)329,259,789
持股比例16.5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285,925,76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6.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39%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2024年4月11日新增质押股份10,000,000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万通控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0,000,0002024年4月11日清偿债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罗光群3.04%0.50%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10,000,000/////3.04%0.50%/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嘉华控股546,889,14127.52%543,584,770543,584,77099.40%27.35%0003,304,371
万通控股329,259,78916.57%285,925,769295,925,76989.88%14.89%064,000,000033,283,611
合计876,148,93044.09%829,510,539839,510,53995.82%42.24%064,000,000036,587,982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质押到期时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元)
万通控股2024年6月30日127,000,00038.57%6.39%240,000,000
万通控股2024年8月19日5,200,0001.58%0.26%11,400,000
万通控股2024年8月31日2,600,0000.79%0.13%4,000,000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A座5279室
法定代表人刘永彬
成立时间1996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19257.4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56,995.57856,995.57
负债总额712,679.73712,679.73
银行贷款总额163,903.94163,903.94
流动负债总额462,574.15462,574.15
资产净额144,315.84144,315.84
营业收入--
净利润68.506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8.98918.98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流动 比率速动 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可利用的融资 渠道及授信额度重大或有负债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对外担保
83.16%74.62%74.62%0.06%27.18亿(银行及金融机构授信)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交易金额32,336.19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类别关联交易内容涉及金额(元)
北京合力万盛国际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嘉华控股之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写字楼租金32,336.19
合计32,336.19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