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8  万通发展(600246)公司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被司法拍卖的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已过户完成。

?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45,88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5,13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

?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 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4年12月29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王梅耳竞得前述被拍卖股份中的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显示,上述被司法拍卖的10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45,88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4%。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5,13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