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杨海生、高建成、独立董事赵嵩正、杨为乔、郭世辉、徐焕章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长陈琦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杨海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海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春辉、雷铭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