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陈琦、董事杨海生、高建成、独立董事赵嵩正、杨为乔、郭世辉、徐焕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陈琦。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