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旅: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4-055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720.00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晶晶、袁艳、方红渊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并对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不应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未发现有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产品名称 | 2024年预计发生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1-11 月)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游览服务、服装、劳保产品、照明产品及安装维保等 | 9,125.00 | 7,649.12 |
其中:南京莫愁旅行社有限公司 | 游览服务 | 8,000.00 | 7,492.89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照明产品及安装维保、旅游产品等 | 500.00 | 161.31 | |
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游览服务 | 100.00 | 1.11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物业、水电、保卫、收银、保洁、广告等劳务服务;服装、餐饮、住宿、礼品等 | 3,185.00 | 1,847.76 |
其中: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保卫、收银等劳务服务、水电气费用等 | 2,590.00 | 1,617.53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水费、燃气费等 | 50.00 | 8.39 | |
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礼品、广告等服务 | 200.00 |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支付土地固定收益及项目收益分成 | 53.00 | 48.12 |
受托管理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受托管理 | 190.00 | |
接受专利、商标等使用权 |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转让费 | 2,620.00 | 2,398.33 |
租入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房产 | 107.00 | 98.91 |
租出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土地 | 12.00 | 8.57 |
合计 | 16,142.00 | 12,221.62 |
注:以上实际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72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产品名称 | 2025年预计发生额(不含税)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旅游产品服务、服装、劳保产品、餐饮客房服务、照明产品及安装维保等 | 11,000.00 |
其中:南京莫愁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产品服务 | 9,900.00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旅游产品服务、餐饮客房服务、照明产品及安装维保等 | 500.00 | |
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旅游产品服务 | 100.00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物业、水电、保卫、收银、保洁、广告等劳务服务;服装、餐饮、住宿、礼品等 | 3,800.00 |
其中: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保卫、收银等劳务服务、水电气费用等 | 2,580.00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水费、燃气费等 | 300.00 | |
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礼品、广告等服务 | 200.00 |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支付土地固定收益及项目收益分成 | 60.00 |
受托管理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受托管理 | 800.00 |
接受专利、商标等使用权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经营权转让费、形象使用授权费 | 2,800.00 |
其中: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转让费 | 2,660.00 | |
租入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房产 | 100.00 |
租出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土地、房产、设备 | 60.00 |
合计 | 19,720.00 |
注:相同类别的预计总额度可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葛飞成立日期:1996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38,005.640846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7楼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酒店、会展运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景区管理;商业综合体、旅游小镇等建设与管理;旅游服务;会展服务;活动、赛事策划、组织。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龚成林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2,001,487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经营范围: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晟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190,798.43705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大石坝街32号
经营范围: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开发、销售;旅游项目开发;旅游项目、建设项目投资;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饮食文化交流;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郑立平成立日期:1990年11月9日注册资本:2,964.66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2号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建筑材料、润滑油、机油、汽车(不含小轿车)、化工产品(以资质证书为准)、皮革材料、保健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烟零售;广告装潢;复印机、日用商品维修;摄影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房屋、自有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家用电器设备安装、维修;商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五)南京莫愁旅行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阮夕华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6层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旅游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赛事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露营地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关联交易均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或评估价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