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15  冠农股份(6002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被担保方简称备注
1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绿原糖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冠农番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2024年10月担保发生额截至2024年10月31日担保余额
绿原糖业5,000.005,000.00
冠农番茄5,000.0028,300.00
合计10,000.0033,300.00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7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及控股子公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26.38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二)2024年10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融资借款期限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
绿原糖业2024/10/11-2025/10/7冠农股份5,000.00
冠农番茄2024/10/23-2025/10/222,000.00
2024/10/12-2025/10/122,000.00
2024/10/16-2025/10/121,000.00
合 计10,000.00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

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基本情况详见202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绿原糖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4年巴博(保)字0015号)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湖县支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二)为冠农番茄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36890000000364350202409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10202401100002669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绿原糖业、冠农番茄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24—028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2.42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1%。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5.07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4.09%。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66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54%。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

?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652829001-2024年巴博(保)字0015号)《保证合同》(136890000000364350202409BZ0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10202401100002669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