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刘明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刘明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明亮,男,195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外贸物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泉运输有限公司(中外合作)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黄埔城酒家(中外合资)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天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万能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明亮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