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双钱”)尚未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支付的本期欠付款本金及对应期间内全部欠付款本金的利息。公司正在积极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沟通协商,敦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必要时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尽快收回收储补偿款项,维护公司利益。
一、本次收储概述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孙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为759,760,4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累计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收储补偿价款及欠付款本金利息355,183,743.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8日、2022年9月10日、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21日、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9、临2021-71、临2022-53、临2022-79、临2022-82、临2023-1、临2023-12、临2023-44)。
二、本次收储的进展情况
根据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于2022年12月16日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部分欠付款本金150,000,000.00元以及对应期间内全部欠付款本金的利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未能按照《补充协议》规定按时向公司支付本期欠付款本金及对应期间内全部欠付款本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尚欠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欠付款本金440,000,000.00元(包括2023年6月30日、2023年9月30日应支付尚未支付的欠付款本金290,000,000.00元)以及对应期间内全部欠付款本金的利息。
三、本次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由政府有偿收储,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降低相关管理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的相关资产。
四、特别风险提示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的方式为分期支付,其尚未按《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支付欠付款本金及对应期间内全部欠付款本金的利息,存在无法在短时间内收回款项的风险,但公司已获得的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相关土地质押市场价值超过所欠款项金额。公司正在积极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沟通协商,敦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必要时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尽快收回收储补偿款项,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