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中恒集团(600252)公司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规格:2ml:0.3mg)(以下简称“药品”或“产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药品通用名称: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 药品英文名/拉丁名:Ramo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2ml:0.3mg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202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7662023
包装规格1支/盒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99号
生产企业名称: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99号

二、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的其他相关情况

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恶性肿瘤化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该产品未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莱美药业产品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于2005年5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近日,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莱美药业为首家通过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对该药品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364.83万元人民币(数据未经审计)。

三、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的市场情况

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最早于1996年7月在日本上市,原研制剂(Nasea奈西雅)于1999年12月在中国进口上市,目前国内已有16家企业的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仿制药上市,规格均为2ml:0.3mg。

根据米内网全国放大版的医院数据显示,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在2020年、2021年、2022年的销售额分别约为0.30亿元、0.36亿元、0.39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莱美药业产品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市场拓展,同时为莱美药业后续产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但因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药品销售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规格:2ml:0.3mg)。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