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中恒集团(600252)公司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主持;董事徐诗玥女士,独立董事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西国宏国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广西国宏国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60%,银行委托贷款服务费1‰/年,贷款期限360天。广西国宏国经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本息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西国宏国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91)。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绩效奖金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恒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恒集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2022年实现的经营成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公司制定了《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绩效奖金及相关事项核定方案》。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