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协议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中恒集团(600252)公司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协议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及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星”)、成都金星少数股东Sanum-KehlbeckGmbH&Co.KG(以下简称“德国沙奴姆公司”)、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匀医药”)共同签署的《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存在交易对方无法继续履约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金星仍为莱美药业并表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尚未受理,最终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影响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及审议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及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与成都金星少数股东德国沙奴姆公司、耀匀医药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由耀匀医药对成都金星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拟接受增资暨放弃控股孙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87)。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为保障公司权益及促进协议有效履行,莱美药业与协议各方细化完善协议条款内容。经协商一致,各方对原拟签署协议

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并于2022年11月14日签署了修订后的协议。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12,810,271.79元。成都金星增资完成后,耀匀医药将持有成都金星61.00%股权、莱美药业将持有成都金星35.10%股权、德国沙奴姆公司将持有成都金星3.9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修订并签署<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73)。

二、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资协议各方已完成协议的签署。增资协议签署完成后,耀匀医药未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签署公司章程、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并在其管理成都金星期间将增资款合计840.90万元由成都金星银行账户划转至耀匀医药银行账户。莱美药业、成都金星相关人员对耀匀医药进行多次催告和协商,截至目前,耀匀医药未归还上述款项,成都金星已于2023年12月29日向高新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莱美药业及成都金星的合法权益。

2.截至本公告日,耀匀医药支付增资款合计1,400万元,尚未支付增资款合计98,810,271.79元,增资相关工商登记尚未办理,成都金星仍为莱美药业并表子公司,本增资协议存在交易对方无法继续履约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事项,成都金星已向高新区法院递交起诉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耀匀医药归还资金并赔偿成都金星遭受的经济损失。截至本公告日,高新区法院尚未受理,最终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影响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协议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