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中恒集团监事会主席2023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
根据《中恒集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监事会主席的2023年度绩效奖金进行测算,核定其年度绩效奖金为80,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