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中恒集团(6002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7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原聘任审计机构永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进行了事前沟通,永拓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2.50%,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已连续5年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永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选聘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本次选聘工作通过公司官网发

布,采用询价比选采购方式进行,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书面同意信永中和与永拓开展沟通工作,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且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沟通程序。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选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建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900,000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