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查股网  2024-09-11  中恒集团(600252)公司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9月20日

议案目录

序号

序号议案名称页码
议案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中恒集团监事会主席2023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2
议案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
议案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废止<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7

议案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中恒集团监事会主席2023年度绩效奖金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对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的2023年度绩效奖金进行测算,核定其年度绩效奖金为80,00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议案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

12.50%,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72)。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议案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废止《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09年6月19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制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并于同日发布。

2022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证公字?2010?46号)已废止。

目前,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相关要求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体现。为提高公司管理制度的治理效率,拟废止?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