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10月15日
议案目录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页码 |
议案1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2 |
议案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9月24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和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和2024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对回购资金区
间以及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6月2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3元/股(含)。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股份拟调整回购用途,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调整后: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总数的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
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