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18  中恒集团(6002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证券简称:中恒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7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进展阶段?完成?终止√交易要素变更?进展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发生重大变更√其他: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延期一年,退出期管理费调整至0.5%/年。

2026年

月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并表企业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恒同德基金”或“基金”)延期一年,并同步调整《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及内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中恒同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筹)的议案》,同意中恒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19,600万元投资由北京同德同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德同鑫”)发起设立的中恒同

德基金,基金总认缴规模20,000万元,中恒集团认缴19,6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8%,同德同鑫认缴4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中恒同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66)。

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中恒同德基金于2020年1月16日完成工商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中恒同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8)。

2020年3月5日,中恒同德基金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正式开展投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登记注册信息

1.合伙企业名称: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月16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同德同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9XUA0G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主要经营场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119-47号房

7.经营范围: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具体项目以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项为准);股权投资(除涉及许可审批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外);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额:人民币2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合伙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占比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占比
中恒集团有限合伙人19,60098%19,60098%
同德同鑫普通合伙人4002%4002%

(二)基金备案信息

1.基金名称: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编号:SJN542

3.备案时间:2020年3月5日

4.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京同德同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三)财务及投资情况

1.财务状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基金资产总额为14,12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4,120万元。

2.投资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基金已决策投资4个项目,投资决策总金额15,544.26万元,已交割的投资金额为15,544.26万元。

三、本次延期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原因

中恒同德基金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2020年1月16日,其原定合伙期限为六年,已于2026年1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规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鉴于中恒同德基金经营期限已届满,所投项目尚未全部退出,为使基金所投项目有序、顺利退出,切实维护全体合伙人合法权益,经与同德同鑫协商一致,拟对基金实施延期,并相应修订合伙协议。此外,拟在原《合伙协议》中增补关于基金管理人失责情形的处置条款。

四、合伙协议变更内容

要素名称原要素内容拟调整要素内容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6年,于2026年1月16日到期在原合伙期限到期日基础上,将本合伙企业整体存续期限延期1年;延期期间,管理人正常开展投资项目退出的谈判、挂牌转让、投后管理、费用结算、项目回款分配等全部经营活动。
2年度管理费率退出期的固定基金年度管理费率为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1.5%/年。本基金展期期间固定年度管理费率调整为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0.5%/年。
3合伙期限5.3合伙期限为6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3年。经营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1年。5.3合伙期限为7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经营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1年。
4.新增管理人失责情形处置条款10.9基金管理人无法履职情形下的变更、清算专项规则若本基金管理人出现失联、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破产、解散、被接管或其他无法履行、怠于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可启动管理人变更、合伙企业提前清算程序,相关议事、表决规则优先于本协议通用条款执行:10.9.1召集主体原基金管理人丧失合伙人会议召集权。会议可由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10%及以上认缴/实缴份额的合伙人召集;托管银行具备履职条件的亦可独立召集。无适格召集主体的,由托管银行全权组织会议及表决,无需原管理人同意。10.9.2审议事项会议可审议表决:更换新任基金管理人、确定管理人相关权责与费率;终止合伙、启动清算、确定清算组、财产分配及费用承担;以及前述事项相关的协议修订、备案、账户处置等配套事宜。10.9.3表决方式与程序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线上方式表决。召集主体应于表决启动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向全体合伙人、托管银行送达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托管银行全程监督。表决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表决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决议生效;逾期未反馈、弃权的,视为同意本次表决事项。10.9.4表决比例

除上述条款外,原《合伙协议》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最终以实际签署为准。

五、本次延期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影响本次基金延期事项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有利于保障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保障投资项目的退出质量,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利益。同时,经过与基金管理人的深入沟通和协商,双方已就展期期间的管理费用达成一致,决定将原定

1.5%/年的管理费率调整至0.5%/年,从而在基金运作期间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本次基金延期不涉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变化,不涉及资金投入,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延期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