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股份清算与交割的实施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河南天方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股份清算与交割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换股吸收合并河南天 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药业”或“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已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根据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公告的《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本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根据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详请参见 2013 年 6 月 19 日刊登在《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办理现金选择 权股份的清算与交割手续,相应的资金将于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后 5 个工作日内 分别转入有效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对应的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26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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