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日起,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余 额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 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将按照 1:0.313 的比例自动转换为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医药”)A 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中国医药股票余额查询。相 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中国医药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药业”或“本公司”)201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签订<换 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 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现已进入实施阶段。 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上证公字(2013)33 号《关 于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自 2013 年 7 月 15 日 起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天方药业 股票代码:600253 终止上市日期:2013 年 7 月 15 日 如本公司股东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形或本公司股东存 在未领取红利的情形,本公司关于前述情形的后续处理及其他相关事宜安排如 -1- 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已质押或被冻结的,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医药的 股份后,由中国医药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证券登记公司”)提交将该等股份质押或冻结的申请。 二、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未领取的红利将由证券登记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中国医药 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本公司或中国 医药联系。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被吸收合并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医药签署的《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天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 关约定,自交割日起,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 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中国医药指定的接收方享有和承担。天方药业将在《换股吸 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 12 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 及其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 登记、备案。应本公司的要求,接收方将协助本公司办理移交手续。 (二)人员安排 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接收方全部接收,本公司作为用人单位 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交割日起由接收方享有和承担。 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日起,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 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 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 1:0.313 的比例自动转换为中国医药 A 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中国医药股票 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中国医药公告。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相关事宜的处理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单 位: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一览 -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 18 号 电 话:010—67164267 传 真:010—67152359 单 位: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娇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光明路 2 号 电 话:0396—3823517 传 真:0396—3815761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11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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