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9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
至2023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2.07 | 限售期安排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2.09 |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2 | 《鑫科材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六次监事会及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7、8、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255 | 鑫科材料 | 2023/9/26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箱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3年9月28日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唐梦颖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真:0553-5847323
邮箱:ir@ahxinke.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永安路88号
邮编:24100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2.02 | 发行方式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4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2.05 | 发行数量 | |||
2.06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2.07 | 限售期安排 | |||
2.08 | 上市地点 |
2.09 |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2 | 《鑫科材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