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方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应能源战略发展需要,在吸引更多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二、基本年薪标准
1、董事长:基本年薪187.5万元/年(税前)
2、总经理:基本年薪111万元/年(税前)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其他高管执行九档基本年薪标准。
4、公司外部引进的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可根据协议工资标准执行。
5、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12个月发放。
三、绩效年薪标准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系数如下:
岗位 | 绩效年薪 | 备注 |
董事长 |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 |
总经理 |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 |
副总经理 |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0.7 |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 |
总监、 董事会秘书 |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0.7 |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
四、晋升标准及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管人员晋级、晋升及免职审批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评优秀,经总经理提名,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工资可予以晋级。
2、对公司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予以晋升职务。
3、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合格及以下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经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后,予以解聘。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