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54、055、056、057及058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7月22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9,455,813 | 34.72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757,500 | 2.08 |
3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94,619,472 | 1.44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6,849,175 | 1.32 |
5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69,707,300 | 1.06 |
6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6,675,060 | 1.02 |
7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 61,999,786 | 0.94 |
8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港股通(创新策略) | 56,504,990 | 0.86 |
9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56,243,500 | 0.86 |
10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 45,810,748 | 0.70 |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9,455,813 | 34.72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757,500 | 2.08 |
3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94,619,472 | 1.44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6,849,175 | 1.32 |
5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69,707,300 | 1.06 |
6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6,675,060 | 1.02 |
7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 61,999,786 | 0.94 |
8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港股通(创新策略) | 56,504,990 | 0.86 |
9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56,243,500 | 0.86 |
10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 45,810,748 | 0.70 |
注:本次列表内的股东排序是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前十大股东口径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