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2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0万元~8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339,3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50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011,267.0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96元/股~6.03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054、055、056、057、058、059、061、062、063及064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3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09%;成交的最高价为6.0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11,267.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