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5 月15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5 月20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能源大厦(原中天广场)43 楼9 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 人(其中:独立董事4 人),实际到会 董事11 人,其中:副董事长万良辉,董事蔺剑、张涛、闫军及独立董事 吴中华、蔡镇疆、甄卫军、邓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独立董事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后 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吴中华、韩士发、蔺剑、蔡镇疆、邓峰,吴中华为 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独立董事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后 的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蔡镇疆、韩士发、闫军、甄卫军、邓峰,蔡镇疆为 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增补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邓峰、韩士发、戚庆丰、吴中华、甄 卫军,邓峰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