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大湖股份(600257)公司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