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4日、25日、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2023年8月24日、25日、28日的换手率分别是22.82%、
3.19%、16.79%,8月24日、28日的公司交易换手率明显高于前期水平,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涨跌的波动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4日、25日、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700万元至-1,000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亏损,主要是由于新设杭州两家医院尚未扭亏为盈,除此之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一系列文件,目前正在全力推进该再融资事项,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其他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没有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等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2023年8月24日、25日、28日的换手率分别是22.82%、
3.19%、16.79%,8月24日、28日的公司交易换手率明显高于前期水平,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涨跌的波动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