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8月6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事全票表决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