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子公司收到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核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大湖股份(600257)公司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稽核情况告知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稽核情况概述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国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济康复医院”)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无锡医疗保障中心”)的稽核情况告知书(锡医管稽告字【2024】0619号)。无锡医疗保障中心在国家医保局、江苏省医保局的指导下,进驻无锡市下辖所有县区,对1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专项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当中发现无锡国济康复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治、过度检查等问题,根据2024年双方签订的《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中第六十一条规定,同时基于现阶段国家医疗保障局及市委市政府“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要求,拟对无锡国济康复医院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6,003,378.095元,并收取30%的违约金1,801,013.4285元,合计金额7,804,391.5235元。

二、本次稽核对公司的影响

无锡医疗保障中心对无锡国济康复医院的本次稽核拟追回的违规费用以及收取的违约金共计约为780.44万元,其中影响营业收入科目的金额约为-600.34万元。鉴于无锡国济康复医院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0%的股权,本次稽核退回及支付的费用,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68.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为57.39%(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8,712.77元,此比例为绝对值占比),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稽核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无锡国济康复医院的正常运营。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国济康复医院将严格按照无锡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入院指征、诊疗服务、收费结算等相关的要求进行整改,保障医院的依法合规运营。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