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58股票简称:首旅酒店编号:临2026-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
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控股子公司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下简称“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
●京伦饭店股权比例:首旅酒店持股54%、首旅集团持股36%、北京民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赢酒店”)持股10%。
●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一年,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各位股东申请按股权比例借款,借款总额度2,000万元,京伦饭店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54%、首旅集团持股36%、民赢酒店持股10%,由于股东民赢酒店因为经营困难无法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借款,因此京伦饭店第一大股东首旅酒店按60%的比例、以财务资助的形式对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详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6—029);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首旅集团(也是首旅酒店的控股股东)按40%的比例、以关联交易的形式向京伦饭店提供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800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在过去12个月,首旅集团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过同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伦饭店为首旅酒店的控股子公司;首旅集团为首旅酒店的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也是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
京伦饭店的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54%、首旅集团持股36%、民赢酒店持股1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首旅集团
| 公司名称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简称 | 首旅集团 |
| 法定代表人 | 白凡 |
| 注册资本(万元) | 442,523.23 |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24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690259W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99号院1号楼首旅大厦10层1011室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经营范围 | 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
|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
、京伦饭店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伦饭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0,261.84万元、负债总额5,069.71万元、净资产5,192.1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8,292.07万元、利润总额34.07万元、净利润-981.27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京伦饭店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0,092.72万元、负债总额4,963.12万元、净资产5,129.60万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71.36万元、利润总额-99.94万元、净利润-62.5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简称 | 京伦饭店 |
| 法定代表人 | 段中鹏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83.64 |
| 成立日期 | 1984年9月2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00014270R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经营客房、餐厅、咖啡厅、会议厅、酒吧、体育娱乐设施、按摩(异性按摩除外);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零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酒、卷烟、雪茄烟;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零售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自行车和三轮车租赁;打印、复印、传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800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
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800万元,借款利率按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完全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和期限
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有效期一年,上述额度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京伦饭店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申请借款,用于饭店日常资金周转。
上述股东借款额度自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京伦饭店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有效的解决了京伦饭店资金周转问题,为饭店日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京伦饭店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根据京伦饭店的资金盈余情况,要求其在借款期限内及时偿还股东借款,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股东借款的资金安全。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京伦饭店日常资金周转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次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赞成5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认为:京伦饭店经营正常运转,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股东借款能力。且京伦饭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和掌握京伦饭店的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公司有能力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股东借款的资金安全。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因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