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2  广晟有色(600259)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1”)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2”)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