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保云、黎锦坤、黄洪刚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0”)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1”)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