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25  广晟有色(6002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5-00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8,105,4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1.04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李保云先生、董事TIANLIANG

先生、独立董事杨文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因工作

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柯昌波先生、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杨杰137,829,81899.8004
1.02张喜刚137,833,27399.8029
1.03刘子龙137,801,09999.7796
1.04范安胜137,798,08499.7774
1.05钟瑞林137,798,12299.7775
1.06戚思胤137,823,38099.7957

2、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牛京考137,826,03999.7977
2.02曾亚敏137,802,64099.7807
2.03徐松林137,806,77299.7837

3、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舒艺137,829,04399.7998
3.02曹磊137,803,12099.7811
3.03彭雪妍137,803,77799.781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杨杰8,457,30196.8442
1.02张喜刚8,460,75696.8838
1.03范安胜8,425,56796.4808
1.04钟瑞林8,425,60596.4813
1.05刘子龙8,428,58296.5154
1.06戚思胤8,450,86396.7705
2.01牛京考8,453,52296.8010
2.02曾亚敏8,430,12396.5330
2.03徐松林8,434,25596.5803
3.01舒艺8,456,52696.8353
3.02曹磊8,430,60396.5385
3.03彭雪妍8,431,26096.546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默律师、陆丽梅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