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上议案后,一致认为,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始终致力于研发、制造和推广行业领先的节能照明产品,坚定地将绿色理念融入每一款照明产品中。基于以上理念,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投资2亿元成立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开展先进绿氢生产设备及其核心材料、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公司将氢能源为切入点,深入探索中国氢能产业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核心优势与“双碳”目标,新产业创新中心将积极拓展新兴产业的落地情况,为公司的业务转型和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在实施这一战略的过程中,公司已做好充分的人才储备、技术储备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策划,确保新公司的顺利设立与运营。
因此,各位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期待新公司能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