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262 公司简称:北方股份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
机械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本次内控评价内容覆盖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控等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其中主要业务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业务、投资业务、研发业务、外包业务、存货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信息系统、内部信息、关联交易、安全生产、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宏观经济、国际化经营、改革与业务转型、市场竞争和科技创新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合并财务报告利润总额潜在错漏 | 错漏≥利润总额的2% | 利润总额的1%≤错漏<利润总额的2% | 错漏<利润总额的1% |
合并财务报告资产总额潜在错漏 | 错漏≥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漏<资产总额1% | 错漏<资产总额的0.5% |
合并财务报告经营收入潜在错漏 | 错漏≥经营收入总额的1%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漏<经营收入总额的1% | 错漏<经营收入总额的0.5% |
合并财务报告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漏 | 错漏≥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漏<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错漏<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说明:
以上任一定量指标出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即认定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重大舞弊行为;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3)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
重要缺陷 | (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 (2)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企业股价严重波动或企业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3)企业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 (4)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 |
一般缺陷 | (1)财务、会计岗位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和胜任能力; (2)财务、会计岗位职责不清,关键的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 (3)资产未按照制度规定清查和盘点,差异处置未经恰当审批或未提出处理意见; (4)未按制度规定编制应收账款信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务快报等重要财会信息报告; (5)网银、财务印鉴等保管不符合制度规定; (6)会计凭证未按规定装订、保管和归档,或会计凭证丢失。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潜在资产、资金损失 | 损失≥100万元 | 20万元≤损失<100万元 | 损失<20万元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人员安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环境保护: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声誉品牌:负面消息被广泛传播,声誉品牌在重点客户行业内严重受损。 合规:遭到上级主管机关、监管机构公开批评,并被处以大额罚款,且相关人员被免职、调离或承担法律责任等。 信息安全:公司机密信息泄露,并被竞争对手利用,对我方竞争优势造成较大影响。 |
重要缺陷 | 人员安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无人员死亡。 环境保护: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引发个别人员上访、法律纠纷等。 声誉品牌:负面消息传播范围较广,但未在重点客户行业内造成影响。 合规:遭到上级主管机关、监管机构公开批评,并被处以罚款,但不涉及相关人员处理。 信息安全:公司机密信息泄露,被竞争对手知悉,但未对我方造成较大影响。 |
一般缺陷 | 人员安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无人员重伤或死亡。 环境保护: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但及时处理,未造成较大影响。 声誉品牌:负面消息仅限于在特定客户内部传播,声誉品牌轻微受损。 合规:遭到上级主管机关、监管机构公开批评,限期整改,但不涉及罚款和相关人员处理。 信息安全:公司机密信息泄露,在被人不当利用前得到及时处理。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内控执行情况良好,将在下一年度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使内控管理工作再进一步提升。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军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