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于2023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拟聘任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会履行了法定的聘任程序,拟聘任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郭海全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继德 向勇 吕莹
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