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人民币存款平均余额为59,429.87万元,外币存款余额61.27万美元,贷款余额0万元,利息支出0万元。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创建于1997年6月4日,其前身是北方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1月更名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办理了增资扩股及变更营业范围等事项,2011年再次办理了增资扩股事项,2011年底更名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再次进行了增资扩股,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扩到634,000万元。
2024年2月6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16年3月14日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26734U。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634,000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1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94,600 | 46.466 |
2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 60,000 | 9.464 |
3 |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 35,600 | 5.615 |
4 | 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34,000 | 5.363 |
5 | 兵器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 22,000 | 3.470 |
6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3.155 |
7 | 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 | 18,000 | 2.839 |
8 | 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7,400 | 2.744 |
9 |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 16,000 | 2.524 |
10 |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 | 16,000 | 2.524 |
11 | 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100 | 2.224 |
12 |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 12,600 | 1.987 |
13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 | 1.893 |
14 | 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 | 1.893 |
15 | 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 | 1.893 |
16 |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 10,000 | 1.577 |
17 | 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500 | 1.498 |
18 |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 9,200 | 1.451 |
19 |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 9,000 | 1.420 |
合计 | 634,000.00 | 100.000 |
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世新。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财务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财务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二)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1、内部控制应当渗透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按照《兵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将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激励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并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存款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拆借管理规定》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执行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业务部通过财务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将业务数据传递至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及时记账,不相容独立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各类贷款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各类具体贷款业务的实施细则。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
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客户经理、客服部门经理、客服主管副总经理、信贷经理、信贷业务部经理、审贷委员会或审贷委员会授权流程进行贷款的审批。客户经理调查和信贷经理审查后提出初步建议,客服部门经理、客服主管副总经理、信贷业务部经理对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评定,提出贷款意见,按规定权限报主管副总经理或审贷委员会审议批准。
为完善财务公司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董事会批准同意,设立审贷委员会,制定《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贷委员会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
审议表决贷款的发放。信贷业务部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由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对报审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并有权要求呈报部门对提交材料按上述规定进行补正。由审贷会主任决定列入审贷会审议的业务或者事项,审贷会成员对所议事项采取明确发表意见和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集体做出决策。
(2)贷后管理
客户经理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公司根据《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固定收益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订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目前财务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2)根据分级授权原则,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自上而下、按业务品种及规模等级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有力地降低了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3)金融市场部根据投资品种特点建立止损机制,编制反映投资业务开展情况的统计报表,并定期上报给财务公司领导、投委会委员以及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门等。并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将投资资产净值及时上报财务公司领导等,制定相应计划。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针对财务
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财务公司成立之初便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各业务环节,并于2001年改造信息系统,使用丰富汇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财务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财务系统。2009年财务公司更换应用软件,由北京中联云达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财务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按财务公司相关规定授予操作人员管辖业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信息管理平台兼容较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在信息系统方面财务公司近几年加强了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了财务公司管理运作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银行存款3,072,300.90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92,865.20万元;2024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实现利息收入136,111.09万元,实现经营利润44,015.0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4,044.73万元。公司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同时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了互信度。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562079.28÷(7007129.31 +6899.40 +206581.96)= 21.63%。资本充足率高于10.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323,098.40万元/5,536,442.96万元=60.02%,流动性比例高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5538736.68万元;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存款余额7898633.48万元+实收资本634000.00万元)*80%=6826106.78万元。贷款余额低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万元,资本净额1562079.28万元,集团外负债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95394.78万元,资产总额的15%= 资产总额9447996.04万元*15%=1417199.41万元;票据承兑余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95394.78万元;存放同业余额的3 倍=存放同业余额3072741.63万元*3=9218224.89万元。票据承兑余额不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票据承兑95394.78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0万元=95394.78万元;资本净额1562079.28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
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1501.47万元,存款总额的10%=7898633.48万元*10%=789863.35万元。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投资总额399784.95万元,资本净额的70%=1562079.28万元*70%=1093455.50万元。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996.65万元,资本净额的20%=1562079.28万元*20%=312415.86万元。固定资产净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20%。
五、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款的30%。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36,867.57万元,外币存款余额266.66万美元,贷款0万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经营,未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经营业绩良好,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