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公司”)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持有公司344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6%),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特沃上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特沃上海拟于2024年11月19日-2025年2月18日(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的时间段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特沃上海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34,450,000 | 20.26% | 协议转让取得:34,450,000股 |
注:特沃上海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公司4278万股,前期通过大宗交易已减持833万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特沃上海 | 不超过:5,100,000股 | 不超过: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7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400,000股 | 2024/11/19~2025/2/18 | 按市场价格 | 协议转让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特沃上海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特沃上海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沃上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特沃上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