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关于变更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029)。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张家辉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报审计工作,原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家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4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指派黄飞先生担任公司2024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黄飞 | 2002年 | 2007年 | 2023年 | 2024年 |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飞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2022年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三)质量控制复核人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其他
此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4年报审计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