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自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建设 或“本公司 )股票终止上 市日起,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 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 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 2.69:1 的换股比例自动转换 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建 )A 股股票,即每股路桥建设股票将 可转换为 2.69 股中国交建 A 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中国交建股票余 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中国交建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5 号文和证监许可[2012]126 号文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建”)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换 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现 已进入实施阶段。 本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公字[2012]4 号),决定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路桥建设 股票代码:600263 终止上市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1- 如本公司股东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形或本公司股东 有未领取红利的情形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已质押或被冻结的,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交建 股票后,由中国交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 登记公司”)提交将该等股份质押或冻结的申请。 二、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未领取的红利将由证券登记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中国交 建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中国交建联 系。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2010 年 12 月 30 日,中国交建及本公司签订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本次 合并完成后,中国交建作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应当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本公司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其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将进 入接收方,同时其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日起,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 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将不会受到任 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 2.69:1 的比例自动转换为中国交建 A 股股票,即每股路桥建设股票将可转换为 2.69 股 中国交建 A 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中国交建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 票上市安排请关注中国交建公告。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相关事宜的处理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电话:010-8201 6562 传真:010-8201 6524 -2- 联系人: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座路桥大厦八层 电话:010-6418 1166 传真:010-6418 2080 特此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3-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