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