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林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续借扶贫贷款的议案》;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续借扶贫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相关资产的全面核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