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1月14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3-58号公告。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海南公司对海南农垦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海南农垦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开发三亚市抱坡片区BP01-05/07/09地块,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持有项目公司30%股份。经项目公司各股东方协商,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各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同意海南公司参与此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公司对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01,843,405 股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 修订前《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6,537,6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4,694,195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2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56,537,60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4,694,195股,全部为普通股。 |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二、五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