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5  城建发展(6002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5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回购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首次回购的股份101,843,405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56,537,600股变更为 2,154,694,195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方案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05元/股(含)。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1,843,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51%,支付的总金额为599,928,217.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最高价为6.14元/股、最低价为5.47元/股,均价为5.89元/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

二、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转让,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确定出售回购股份价格下限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97元)。自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未触及出售回购股份价格下限,公司未出售回购股份。2023年11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5.93元/股,据此测算到2023年11月18日前公司股价无法触及出售回购股份价格下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首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56,537,600股减少为2,154,694,195股,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本次拟注销(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6,537,600100.00%-101,843,4052,154,694,195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0,794,0938.01%-101,843,40578,950,6883.66%
1、拟用于出售180,794,0938.01%-101,843,40578,950,6883.66%
三、股份总数2,256,537,600100.00%-101,843,4052,154,694,195100.00%

四、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损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