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本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总股本2,256,537,600
股,本次注销101,843,405股,占注销前的总股本比重为4.51%,
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2,154,694,195股。
? 注销日期:2024年1月31日
一、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决定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对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56,537,600元减少至2,154,694,195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和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截至债权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情况
(一)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转让,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3年持有期限届满未完成出售的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对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56,537,600元减少至2,154,694,195元。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二)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
本次拟注销股份101,843,405股。
(三)注销安排
目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首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申请。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180,794,093股,其中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将于2024年1月31日予以注销。上述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56,537,600股变更为2,154,694,19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56,537,600元变更为人民币2,154,694,195元,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注销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本次拟注销(股) | 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256,537,600 | 100.00% | -101,843,405 | 2,154,694,195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80,794,093 | 8.01% | -101,843,405 | 78,950,688 | 3.66% |
三、股份总数 | 2,256,537,600 | 100.00% | -101,843,405 | 2,154,694,195 | 100.00% |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