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8,593,859.38元,加上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
11,393,866,258.56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207,574,350.70元,减去本年支付“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一、二期)”利息195,653,333.34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79,232,433.9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总股数2,075,743,5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预计支付股利103,787,175.35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3,787,175.35 | 207,574,350.70 | 207,574,350.7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02,034,242.97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1,044,344.83 | 558,893,679.33 | -926,179,072.9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079,232,433.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8,935,876.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 1,002,034,242.97 |
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39,443,246.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20,970,119.7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不适用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董事会认为,2024年现金分红方案既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