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海正定转”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海正定转”停止
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方案已经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8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7号),已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依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海正定转”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5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海正定转”(债券代码:
110813)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海正定转”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5月10日(含2023年5月10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