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7月31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1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05%,购买的最高价为11.673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7,009,638.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12号),已登载于2022年9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7%,购买的最高价为11.18元/股、最低价为11.0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302,0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1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05%,购买的最高价为11.673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7,009,638.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