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周三)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6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杜加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沈星虎同志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函》,董事会同意增补沈星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沈星虎先生简历如下:
沈星虎:男,1971年11月出生,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椒江区府办财贸科科长;台州市椒江区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书记;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党委书记;台州市椒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现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