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周二)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杜加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长职务空缺,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并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依法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沈星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沈星虎先生。沈星虎先生简历如下:
沈星虎:男,1971年11月出生,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椒江区府办财贸
科科长;台州市椒江区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书记;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党委书记;台州市椒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现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意选举沈星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根据《董事会专家委员会实施细则》中“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的规定,沈星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选举郑柏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调整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家仪;委员:沈星虎、杨立荣。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华俐;委员:赵家仪、郑柏超。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立荣;委员:赵家仪、周华俐。
4、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星虎;常务委员:赵家仪、杨立荣、周华俐。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